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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17〕1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不接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和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及分类要求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应遵循《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评选、推荐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依照以下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评选分类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科学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三、提交材料
请各有关学院(系、所、部)于3月15日前以分委员会为单位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报送材料包括:
1.《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12份及电子版;
2.《作者简况表》一式12份及电子版;
3.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5套;
4.《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四、有关说明
1.各学院(系、所、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及时通知并组织有关博士研究生和导师准备材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力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符合申请我校博士学位的各项要求。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
3.各学院(系、所)要切实加强对论文内容、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所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对于推荐论文出现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现象,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作者及推荐单位的相关责任。
4.获得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按照《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校研发〔2011〕133号)给予表彰奖励。
联系人:杨永政
联系电话:029-87080153
 
附件:
3.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
4.《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5.《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17〕1号)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2日
公告附件:
附件1.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2.作者简况表.doc
附件3.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doc
附件5.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17〕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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