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12-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科研实验室安全规范运行,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太阳成集团tyc234cc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对进入科研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时间
凡进入科研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取得实验室安全《合格证书》。
学校决定从下学期开始(即2017年2月20日起),将严格执行科研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取得实验室安全《合格证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二、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系、所)负责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主要职责:一是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并安排好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考试管理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考试动员工作,使进入科研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都要理解,安全考试是落实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制度的基本要求,必须完成安全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做到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考试全覆盖;三是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组织安排本单位进入科研实验室人员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并通过考试系统完成考试,考试通过后由学校科研院负责《合格证书》打印盖章,考生可在考试结束一周后在学院综合办公室领取《合格证书》;四是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进入科研实验室工作人员全部获得《合格证书》。
2.学校科研院负责科研实验室安全考试的协调与监督,下学期将组织专项检查科研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落实情况。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直接登陆网址:http://219.245.196.79/或http://kyy.nwsuaf.edu.cn/,选择快速通道“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进行网上考试。
2.考生开考前须进入系统学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出考前承诺后方可进行考试。
3.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得分90分(含)以上者通过考试。
4.考生在网上参加考试,系统自动记录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
在使用时遇到问题,请联系:
科研院:韩丽、87082941
技术支持(杭州创高软件公司):
蒋景望、0571-85317726、18957153253
|
|
|
|
|
|
|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2016年12月9日 |
|
编辑: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