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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04-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所):
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2016〕1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不接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和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分类评选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科学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三、提交材料:
请各有关学院(系、所、部)于4月13日前以分委员会为单位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报送材料包括:
1.《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12份及电子版;
2.《作者简况表》一式12份及电子版;
3.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5套。
4.各分委会需提交《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四、有关说明
1.我校2016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15篇。各学院(系、所、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及时通知并组织有关博士研究生和导师准备材料,全力做好推荐工作。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符合申请我校博士学位的各项要求。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
3.推荐的原则、标准和要求等严格按照《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执行。
4.各学院(系、所)要切实加大对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加强对学位论文内容的审查力度,确保所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学校将对各分委会推荐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一旦发现所推荐论文出现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作者及推荐单位的相关责任。
5.获得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按照《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校研发〔2011〕133号)给予表彰奖励。
  联系人:杨永政
  邮箱:xwgl@nwsuaf.eud.cn
  联系电话:029-87080153
     2.作者简况表
     3.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
     4.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5.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2016〕1号)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6日
公告附件:
附件1.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2.作者简况表.doc
附件3.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doc
附件5.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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