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4-07-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通知,教育部开始进行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三、推荐截止时间
  1.请各推荐项目于7月11日前,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单位等信息(附件1)报送科研院条件建设与成果处,条件建设与成果处将根据这些信息在教育部“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http://kjpj.cutech.edu.cn)中为每个项目生成项目号和校验码,以便项目尽快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请于2014年8月25日前报送科研院条件建设与成果处(国际交流中心D503办公室)。
  四、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每个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与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材料一并上交科研院条件建设与成果处。
  五、注意事项
    1、请各推荐项目组认真学习“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选择合适奖种进行申报。
    2、各推荐项目组充分发挥团队优势,认真组织,精心凝练,提高成果水平。
    3、各推荐项目所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对成果报奖形势进行认真研判,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推荐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照专家教授的建议对推荐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提高成果核心竞争力。
  4、根据教育部要求,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成果登记,未进行成果登记的项目不能申报奖励,往年已完成成果登记的项目如项目名称和人员无变化,无需再登记,直报国家奖的项目无需登记。
  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中的“中心工作动态”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4/06/1403632773078256.htm进行查询。
   
   联 系 人:王晓君   李文华
   电    话: 87082851 
   电子邮箱:liwenhua@nwsuaf.edu.cn
           wangxiaojun@nwsuaf.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4年7月8日     
公告附件:
          附件1:项目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具体要求.doc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
整理日期:2014-07-10 09:06:32  访问次数: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