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发布的《太阳成集团tyc234cc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等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对2009年度承担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对2009年度立项的124个项目(清单见附件1)全部进行验收。其中重大项目培育专项9项,创新专项9项,青年项目106项。
二、验收内容
主要验收内容包括:项目任务书中各项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所产生的论文、专著、专利、决策咨询报告、奖励等科研成果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验收报告格式见附件2)
三、验收方式
采取会议答辩验收方式。8分钟PPT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会议验收时间拟安排在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
1、主持人对照所签定的《太阳成集团tyc234cc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客观、全面地总结项目的研究进展和工作情况,并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研究成果,包括品种、专著、论文、专利等,必须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等标注,并附有关成果复印件,文章只附封面及首页。
3、项目在结题验收前,应执行完项目经费预算,未执行完的项目经费,学校将全部收回。
4、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请主持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科研处。
五、报送材料
1、各单位要对所承担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执行情况总结表(见附件3)。
2、各单位务必于10月25日之前,将单位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一份(见附件3)、验收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5)、项目验收报告五份(见附件2),统一报至科研处项目科(D504),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崔卫芳 刘 旭
电 话:87082257
邮 箱:keyanchu@nwsuaf.edu.cn
附件:1.应验收项目清单
2.验收报告格式
3.各单位执行情况总结格式
4.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5.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