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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办理发表学术论文投稿审批手续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7-05-1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校研发[2005]326号)和《太阳成集团tyc234cc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若干暂行规定》(校研发[2007]111号)的精神,现就有关研究生办理发表学术论文投稿审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投稿。投稿前,应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批表》(见附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指导教师保存,另一份由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时提交学院(系)审核人员,审核后将其保存在研究生个人学位档案中。
二、在此之前投稿发表学术论文的各类在读研究生,应当补办此项审批手续。论文未经指导教师同意而投稿发表者,文责自负。
三、各有关学院(系)在审核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时,应同时审核《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批表》的内容与其发表学术论文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批表.doc

整理日期:2007-05-11 10:24:10  访问次数: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