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推荐我校学子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0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等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在我校范围内进行征集推荐个人(集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挖掘、选树、宣传可亲可信可学的向上向善陕西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事迹分享、报告宣讲、产品传播等形式,不断增强青少年学习典型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用真人、真事、真情激励全省青少年以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精神面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团十九大各项工作部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篇章贡献力量。

二、参与标准

(一)好青年个人推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个人年龄在 18 至 35 周岁之间(1988 年 9 月至 2005 年 9 月出生)的陕西籍或在陕西定居(学习、工作)的青年;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奖项;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好青年集体推选标准

1.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成员以 18 至 35 周岁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 75%;

3.在重要领域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处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三)不予推荐情况

1.正处级(含)以上公务员;

2.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的个人和集体;

3.有违法犯罪经历和处于党纪政纪影响期的个人;

4.有不良社会声誉或不良行为记录的个人或集体;

5.各级团组织(含基层团支部)、团属社会组织(含协会);

6.以机关、企事业单位整体名义申报。

三、活动类别

第十一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活动将在全省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团员青年中遴选出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勤学上进、乡村振兴、崇德守信、平安正义、文化传承 7 个类别的陕西好青年(集体不区分类别)。

(一)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二)创新创业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勤学上进好青年: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前沿研究,在学科竞赛、创新性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大中学生。

(四)乡村振兴好青年: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带领周围群众脱贫致富,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奋斗拼搏、建功立业,作出积极贡献。

(五)崇德守信好青年: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热心公益,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六)平安正义好青年:在危机来临的关键时刻或日常工作中一身正气,机智勇敢地伸张正义,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及安全。

(七)文化传承好青年:能够坚定文化自信,在推动传承优秀文化中起到积极作用;积极保护、研究、传承、宣传文化遗产和各地各民族特色文化;通过文学创作、文艺表演等形式传播创新中华优秀文化等。

四、推荐要求

学院团委(团总支)可推荐符合要求的青年(不超过1 名)、符合要求的集体(不超过 1 个),请有意愿申请的青年、集体于9月11日 18:00 前将相关材料(个人-附件1、附件3;集体-附件2、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

nwsuaf_xxzzb@163.com(邮件主题:太阳成集团tyc234ccxx陕西好青年个人/集体材料)。


联系人:侯猛

联系电话:029-8709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