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根据学校《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 号)和《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 长:党 青 张宏鸣
副组长:刘桂玲 徐 超
成 员:王淑珍 杨若兰 侯猛 丁小霞 李杰 导师代表及研究生会主要成员
工作职责:统筹负责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各项工作。
二、研究生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组 长:王淑珍 丁小霞 侯猛
成 员:班 长 团支书 各小组负责人和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本专业年级综合测评工作;负责审查核准相关综合测评数据;做好综合测评支撑材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及归档。
三、综合测评工作
1. 2021级、2022级硕士及博士学生本人:遵照《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整理、根据个人支撑材料,计算所加分数,填写《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附件4)),将个人支撑材料按照《研究生综测个人支撑材料》(附件3)模版填写。《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交纸质版、《研究生综测个人支撑材料》交电子版,以上两项材料于9月28日前交至各小组负责人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负责人指定邮箱。
2. 2021级、2022级硕士及博士班:遵照《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完成成绩计算和班级公示等环节。各班级测评工作小组于10月7日前完成班级测评评分、学生加分项审核等环节,同时计算成绩、提交班级公示,10月9日前完成班级公示。《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于10月10日18:00前提交至辅导员处。
3. 综合测评注意事项:
(1)支撑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2)综合测评成绩将综合应用于学业考核、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方面,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
太阳成集团tyc234cc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