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预毕业生及指导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共34名学生的毕业论文拟送专家盲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一、 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所提交毕业论文应符合论文写作规范相关要求。论文应做隐名处理,不得出现学生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等个人信息,“致谢”应予以删除。
2.所有公布盲审的毕业论文于5月5日前完成,并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的“查重抽检”(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两次查重抽检仍不合格者,延期答辩。
3.5月17日前,学院组织完成论文送审。
4.5月26日前,学院将盲审意见反馈给学生。
5.对论文盲审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二、结果认定与处理
专家评阅盲审意见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3种。
1.若两份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视为盲审通过,可直接参加答辩。
2.若有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生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指导教师在“论文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后(见附件3),评阅专家复审通过后,视为盲审通过,方可参加答辩。
3.若两份评审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或有一份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在重新追加一位评阅专家后,评阅意见仍为“不同意答辩”的,均视为抽检不通过,学生须延迟答辩。
4.抽检不通过的论文需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盲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本科毕业论文盲审工作是本科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请各位指导老师和学生高度重视,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确保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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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