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陶波 发布日期:2008-07-02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太阳成集团tyc234cc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樊世明 何卫军
成员:陶 波 谷申杰 王淑珍 安中立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立档案库及上报工作。
2、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并主动向学院递交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程序按《太阳成集团tyc234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执行(附件1)。
初次申请认定的同学,需如实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开学后连同《太阳成集团tyc234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一并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对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太阳成集团tyc234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即可进行评议认定。
四、时间安排
(一)7月1日—10日,请班级认定评议工作小组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太阳成集团tyc234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安排布置此项工作。
(二)9月1日—3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对提出认定申请的同学进行讨论,初步确定出本班特困生和贫困生推荐名单及排名,提交班级民主评议。
(三)9月4日—7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召开专题班会进行民主评议,班会须有本班4/5以上同学参加,对初步确定的贫困学生及排名进行民主评议,对有异议的,由班级评议小组予以重新认定,最终确定出本班特困生和贫困生推荐名单及排名(附件4),报学院评审。
(四)9月8日—12日,经学院认定领导小组评审后确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并予以公示。公示后,将相关材料及汇总名单纸质与电子文档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几点要求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二)各学生班请将认定结果及相关材料及Excel电子文档于9月7日前送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doc
2、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3、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4、
附件4: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整理日期:2008-07-02 09:37:31 访问次数: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