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指南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14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和《太阳成集团tyc234cc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取得入党领航培训结业证书。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3.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良好的精神面貌、心理素质和群众基础。

4.尊敬师长,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5.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本科生在上学期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研究生学业成绩优良、无课程考试不及格。

6.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6-1在各类重大事件及重大活动中经受住政治考验,表现先进突出,彰显时代精神和青春担当者;

6-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为学校赢得重要荣誉者;

6-3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者;

6-4“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合格学员,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定向边远地区学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研究生助力团者;

6-5践行志愿者精神,具有服务师生意识,担任或曾任各级团学组织工作人员且工作成绩突出者;

6-6在组织参与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五个文明工程”创建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二、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主要程序

(一)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从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推优等方式产生建议人选,18至35周岁青年师生一般应通过团组织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

共青团推优工作程序参照《太阳成集团tyc234cc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8号)。18至28周岁学生团员“推优”工作程序是:

1.团支部委员会酝酿候选人,候选人的产生应参照上一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结果。

2.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会议申请,经学院(系、所)团委(团工委)批准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团支部组织召开“推优”会议。具体流程是:

3-1须有团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3-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3-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4.团支部、学院团委考察审核

4-1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日常表现情况,提出团支部意见,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名单。推荐对象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共青团推优入党登记表》(附件 1),“推优”登记表和有关材料报学院(系、所)团委(团工委)。

4-2学院(系、所)团委(团工委)审核团支部“推优”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并对“推优”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共青团推优入党汇总表》并报校团委备案。

4-3学院(系、所)团委(团工委)将审核合格的学生团员向学院(系、所)学生党支部推荐,学生党支部确定其入党积极分子或党的发展对象身份后,由学院(系、所)团委(团工委)将“推优”结果及时向团支部通报。

(二)支委会讨论研究。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做好相关记录;支委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三)上报备案资料。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以及备案报告等一并报院党委备案。

(四)院党委审查备案并提出意见。院党委对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备案意见通知报批党支部。

(五)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审查合格的,学院党委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发给党支部,党支部负责按培养教育考察进度据实填写。

(六)开具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经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党支部向入党积极分子开具《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

(七)指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在本支部内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三、注意事项

1.根据《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3个月(高校可适当缩短考察时间),且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故2023年9月入学的新生此次不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如有预科生或在高中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材料完备,经党支部核查后可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2.各党支部在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和《太阳成集团tyc234cc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执行,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材料整理。

3.根据《太阳成集团tyc234cc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入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推荐比例一般每年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获“五四红旗团支部”“优良学风示范班”“先进班集体”等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的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比例可适当增加”要求,各支部按照适当控制规模、提高质量的原则,合理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教职工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不限。

4.第二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拟于10月7日开班,本次报送的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委审查通过后参加此次培训。参加过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但未结业的学员,也可报名参加此次培训,各支部在表格里一并报送,并在备注栏标注。

5.各支部于9月22日之前将《XX党支部2023年下半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发送至邮箱xxdw@nwafu.edu.cn。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